老一輩常說,信基督教的人就是「死了沒人哭」,常常許多華人父母因此害怕孩子信基督教,總覺得信了耶穌,就會不孝…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?
不祭拜,就表示基督徒不孝順父母嗎?在聖經十誡裡第一個帶應許的誡命,就教導我們要孝敬父母,所以基督徒是最應該孝順父母的。
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以弗所書6:2
你與父母的關係如何?
我們回頭看聖經裡,從舊約到新約都有好多家譜,可見基督徒對祖先的看重,我們重視也記念過世的祖先給我們的影響,如此更為有意義。
出埃及記裡說:「當孝敬父母。」(出20:12) 在十誡裡,前四誡都是講到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,後面六誡是講到我們跟人的關係,第一個就是講到孝敬父母。在地上所有人的關係裡,聖經認為最重要的是「孝敬父母」,這甚至跟我們在地上的日子能否長壽有直接的關係,換句話說,基督信仰非常看重我們跟父母親之間的關係,當然,包括記念我們的先祖。
花時間追憶 對下一代更有意義
許多人在清明節時去祭拜,把墓園打掃乾淨,然後拿著香進行祭拜的儀式,可是對大部分的人來講,他其實是不知道他先人曾經做過什麼,經歷過什麼,吃過什麼樣的苦,有什麼樣的美德。我們應當在此時「追念」、「紀念」。有些基督徒家族每一年會舉辦家族會,聚會時花了很多的時間來談在先祖生命當中,怎麼樣去遇見神、經歷神;或者是在他們生命中,有很多、很棒的美德,這對下一代而言是十分有意義的分享。
以周巽正牧師為例,他提到自己家族中有一個恩人,就是蘭大衛醫生,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創辦人,周牧師從小就在聚會中聽聞蘭大衛醫生對家族的影響,有一年的家族聚會,甚至帶著周家子子孫孫,去彰化基督教醫院參觀及看他們的展覽,不只是讓下一代更熟悉蘭大衛醫生對台灣的貢獻,更提到他對周家家族的影響;在這些活動過程中,孩子們很自然的把家族點點滴滴的故事,在潛移默化中吸收,而這個記念的活動,就成為家族裡固定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聚會。
因此,基督徒不祭祖,並不是要和家族切斷關係,相反是要正確地慎終追遠、追念祖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