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耶穌,說「我信」不就得了,幹嘛一定要受洗?這是有根據的!

人聽到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三十;聽到又看到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六十;聽到、看到又親自去做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九十,用在信仰也是如此,不僅要認識、看見真理,還要付諸實行!

葉光明牧師在幾年前教過幾位非洲學生,訓練他們成為教師,他所教的內容基本上所說的是:人聽到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三十;聽到又看到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六十;聽到、看到又親自去做的事,會記得百分之九十,所以不要讓學生只是呆坐在椅子上面聽課,要讓他們參與,並且把所學的應用出來。

神的做法也一樣,祂不只教我們認識道理,更讓我們親眼看見,然後引導我們付諸實行,洗禮就是一種行動,每一次洗禮都是耶穌基督死、埋葬、復活的體現,甚至在初代教會,除非藉著受洗這個行動表明信仰,否則就不能加入教會,不能光說「我信」,而是必須用行動來表明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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