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夫妻都有一個壞習慣,就是只要兩人在生活上遇到了爭執,就會逮到機會回自己的原生家庭抱怨、抒發一番,然而這樣做的後果可能很嚴重…
夫妻之間沒有不吵架的,但是吵架的時候,該如何處理?寇紹恩牧師說,他跟琪玫師母結婚的前六年,都住在岳父母家的樓上;他與師母間難免產生一些摩擦跟衝突,但是岳父岳母卻從來不知道他們吵架,那是因為師母回娘家時,從來不對家人訴苦,這是她的智慧。
其實,女婿的形象,是女兒塑造的,媳婦的形象,是兒子塑造的。岳父、岳母與公公、婆婆,事實上並沒有天天與兒子、媳婦相處在一起,但要如何知道孩子們的生活如何?往往都是從女兒跟兒子所說的來得知,因此,如果當兩個人一發生爭執就回家抱怨,儘管夫妻床頭吵床尾和,但兩邊的父母卻難免會對媳婦或女婿留下壞印象。在婚姻關係當中,如果只是兩個人的吵架,往往都有解的,然而如果加上公婆、岳父岳母兩家人,那就真的容易一發不可收拾。所以,我們需要學習,不要將兩個人的爭執變為兩家人的爭執。婚姻中的爭執,夫妻就該學習自己面對,不要選擇回家告狀。
然而,是不是真的任何事情,都不需跟家人說的呢?並不是這樣的,當妳/你所遇到的事情必須要「支援系統」的時候,千萬不要選擇隱忍或放棄求救。舉例來說,婚後發現對方有惡疾,對方嚴重沉浸於賭錢當中,對方吸毒、婚後有暴力傾向、婚後發現對方是同性戀…等等,因為這些事情並不是牙一咬就過去了,而是需要真實的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