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有揀選的主權,人有信服的責任

羅馬書第九章講論神揀選的旨意、恩典、主權、計畫。保羅在羅馬書九章五節宣告耶穌是神,這一位主耶穌,祂拯救人,帶來了福音,為我們罪作了挽回祭,使我們有得救的把握,因信稱義得永生,而且幫助我們成聖,也讓我們現在開始得榮耀,一直到永恆享榮耀。

如果今天世上的基督徒,愈來愈像耶穌那樣饒恕人、對人恩慈、對仇敵良善,那真是顯出耶穌的榮耀來,就能夠像明光照耀這黑暗的世代。聖靈的幫助使萬事互相效力,使我們能面對外面的世界。聖靈不但重生我們,也住在我們心裡,引導我們,天天治死我們身體的惡行,釋放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;聖靈也將能力注入我們裡面,使我們結出美善的果子來。當我們很遲鈍,不曉得怎麼禱告時,聖靈也會幫助我們。禱告不是改變上帝永恆的旨意,禱告是讓上帝永恆的旨意照明在我們心中,使我們被改變,得以順從祂。

羅馬書8:31-39還提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—神的愛何等長闊高深,父神因為愛的緣故賜下祂的兒子耶穌,為我們捨了性命,神的愛成為我們的寶藏。神雖然疼惜祂自己的兒子,還是將祂賜給我們,為我們捨命,又從死裡復活、升天,如今在父神右邊,時時為我們代求,這樣的愛破除一切咒詛,因此沒有人能控告我們,無論今生遇到甚麼患難、困苦、危險等等因素,也因為愛我們的主耶穌都勝過了,神應許沒有何事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,這是對基督徒極大的保障。

羅馬書第十章都在強調信主的道理—因信而得救,因信而稱義,所以保羅後來告訴我們: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。」(羅10:4)惟有相信耶穌的路,才是神真正所定的路,所以律法是帶來耶穌基督的救恩。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 羅十9)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,這裡強調人的責任。要得救不是靠行律法,只要相信耶穌神兒子的救恩,求主耶穌進入心裡就必得救。 猶太人聽了福音就是不信,「至於以色列人,他說: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。」( 羅10:21) ,所以以色列人自己要負責任。神的主權預定以色列人,也揀選以色列人,但是以色列人不信神所差的基督耶穌,就失去了神的救恩。

神的邏輯遠超過人的邏輯,神有主權,但人有自由,自由是神所賞賜的,所以人有責任,任何人拒絕耶穌,剛硬、抵擋、悖逆、不信,必得不到神所賜的福。另一方面,神樂意將救恩賜給世人,祂願萬人得救、明白真道,卻不願一人沈淪。

延伸閱讀:羅馬書由大衛鮑森牧師主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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